最新鍋爐房八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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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房八項制度篇一
1、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24 學時。
2、所有新員工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
(1)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b、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c、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d、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 、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2)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生狀況;
b、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
c、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3)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 8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b、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c、 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d、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二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三檢”(自檢、互檢、專檢)制度,嚴格安全生產考核制度,有獎有罰,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識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本制度制訂了企業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現場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獎懲辦法及說明。
本制度適用本企業范圍內各車間、部門。
責任事故指經主觀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發生而未能及時防止的事故。
設備事故:發生一次經濟損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萬元以下的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x%;發生一次經濟損失x萬元(含x萬元)以上,x萬元以下的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發生一次經濟損失xx萬元(含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的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
火災事故:發生一次火災事故扣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當月連續發生兩次火災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在x千元以上(含x萬元),x萬元以下的加扣月獎金總額的x%,造成經濟損失x萬元(含x萬元)以上,x萬元以下的加扣獎金總額的x%,造成經濟損失x萬元(含x萬元)以上,x萬元以下的加扣獎金總額x%。
傷亡事故:發生輕傷事故每人次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發生重傷事故每人次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
盜竊事故:發生庫存煙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車間(部門)財產一次被盜x萬元以上(含x萬元)的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獎金總額的3%;被盜財產一次達x萬元(含x萬元)以上、不足x萬元的事故,扣車間、部門獎金總額的6%。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參照xx煙辦(xxxx)xxx號《某某卷煙廠公用車輛管理制度》,由廠辦負責考核。
凡發生一般的責任事故,根據情節輕重,扣事故責任者當月獎金xx%或取消當月獎金,并扣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當月獎金的總額的(xx-xxx)%。如發生較大責任事故,由廠部召開安委會主要成員會議研究處理,并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根據情節輕重,分別對事故責任者、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領導給予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如發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處理。
事故發生后,責任車間、部門的領導必須在1小時以內報廠領導或職能部門,并在3天以內填寫事故分析報告上交廠職能部門;無及時上交事故報告的車間、部門,除按事故考核處理外,另加扣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x%;對隱瞞事故不報或隱瞞事故真相謊報的責任車間、部門,加扣其月獎金總額的(x-x)%。
進入作業現場,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不準赤腳或穿拖鞋;不準將涼鞋當拖鞋穿;不準穿高跟鞋和奇裝異服。女同志從事現場工作必須戴好工作帽,長發不得外露,脖頸上不得系圍巾;男女職工嚴禁系領帶。嚴禁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帶鐵釘類的鞋子及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罐區。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每人次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的xx%,對違章個人予以罰款xx元。
車間、庫區、油鍋爐房、油罐區、檔案室、文印室、計算機中心、總機房及其它非吸煙區內嚴禁吸煙(包括節假日維修加班時)。檢查發現有違章吸煙的,對個人課以罰款xxx元,并扣其所在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x)%;吸煙區煙頭不按規定入缸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xx%,當月連續發現兩次則取消其當月安全獎。
嚴禁帶手套在各種傳動設備、設施、輸送帶和機床上操作。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的,每人次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xx%。
使用砂輪時,人應站立在砂輪側面,嚴禁兩人同時共用一臺砂輪機。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的,每次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的xx%。
設備在運轉中不準掛卸皮帶,不準在近旁探取雜物,不準跨越運行中的設備,更不準將輸送帶當作載人工具;設備未停穩時嚴禁用手或腳及其它物品制止。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的,
每次每項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xx%,個人課以罰款xx元。
起重設備(含起重車輛)應按規定持證上崗。嚴禁將叉車改變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隨意開出廠外或搭乘人員和配重,自制升降機不得載人上下。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的,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50%或取消安全獎。
凡設備停機維護保養、檢修或例保、周保時,必須切斷本機總電源,并在電氣開關或門把上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標志,嚴格執行“誰掛牌,誰摘牌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三
旅行社安全教育和防范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旅行社的正常經營秩序,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_國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廣東省旅游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旅行社實際情況,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制度用于本旅行社。
第三條 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沒有安全就沒有旅游的指導思想,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第四條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維護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
(二)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三)預防以旅行社名義進行違法活動;
(四)預防交通、食物中毒、刑事和治安案件等旅游安全事故;
(五)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第五條 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落實逐級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組(接)團,誰負責”的原則。
第六條 接受旅游及有行政管理部門,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七條 總經理的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設立安全保衛專(兼)職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規定及獎懲制度;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履行報告、處理本旅行社發生的安全事故的義務。
第八條 安全保衛專(兼)職人員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旅行社的日常安全工作及監督檢查工作,制定各種安全管理規章及應急預案,協助總經理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培訓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做好旅行社內保工作。
(二)接待、組織大型團隊、重點團隊時應安排專人隨團負責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問題,應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或向導游人員、領隊人員通報,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
(三)建立安全工作檔案,及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安全事
故情況,并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九條員工的安全職責
(一)導游人員、領隊人員的安全職責:
樹立安全服務意識,維護國家、企業和旅游者安全;掌握旅游安全知識,熟知所帶團隊人員情況與接待計劃;履行告知、警示義務,對可能發生的旅游安全事故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旅游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處置并立即報告旅行社及當地相關部門。
(二)其他工作人員安全職責:
樹立“安全第一”的服務意識,遵守各項安全規定,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維護本單位內部環境的安全。
第十條 建立安全工作檔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章,加強旅游接待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中外游客游覽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十一條 建立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制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第十二條 組織旅游團隊和推薦旅游線路,應當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三條 旅游產品或旅游線路的設計,應當充分考慮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避免可能影響安全的各種因素,防止可能對旅游者造成的各種侵害,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四條 為旅游者安排的住宿、餐飲、娛樂及購物場所,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確相關方面的安全責任。
第十五條 銷售人員應當熟悉本社的旅游產品,對具體行程中可能涉及到人身、財產安全的問題,應當向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履行向游客告知購買旅游意外保險的義務。
第十六條 組織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應當要求旅游者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情況說明,了解旅游者的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等,對無監護人隨行的未成年人或身體狀況不適合旅游的游客,要說服其不予隨團旅游;召開出發前說明會,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第十七條 組織學生團參加旅游活動,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全程陪同人員;召開由監護人一同參加的行前說明會,并告知應當遵守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組織老年人參加旅游活動,應當配備具有各項基本信息的個人胸卡;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全程陪同人員及醫護人員。
第十九條 組織公民外出旅游,應當履行下列告知義務;
(一)旅游目的地相關禁忌;
(二)旅游目的地緊急救援方式和機構;
(三)旅游目的地風土民情;
(四)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接待旅游團隊,應當重點了解旅游者的年齡、國籍、身體健康狀況、語言、全陪或者領隊人員的情況:在接待方案中,應當附有詳細、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 進行登山、自駕車、狩獵、探險等特殊旅游項目,應當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方案和相應的急救措施,且以書面形式明示旅游者,并隨時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重要團隊需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實行員工崗位安全責任制。員工每年要接受10小時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安全技能操作實踐;新招聘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二十三條 聘用的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應當持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跡書。
第二十四條 在引導旅游者旅行、游覽過程中,應當就可能發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條 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當做到:
(一)嚴守_,維護國家安全和民族尊嚴:
(二)熟知團隊情況與接待計劃;在接待游客過程中,應當向游客宣傳旅游安全知識、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對老齡和學生團隊,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隨時清點游客人數,保障游客的安全;
(三)在游覽、購物、住宿及娛樂場所,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財物,防止被盜和發生意外事故;
(四)乘車時要提醒司機注意行車安全,途經危險路段要提醒旅游者防止磕碰,到站下車要提醒旅游者帶好貴重物品,停車時要提醒司機鎖好門窗;
(五)掌握旅游者入住飯店的安全狀況,協助飯店對旅游者介紹所住飯店的安全注意事項;
(六)不得組織、推薦旅游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_內容的場所或其它危險性娛樂活動;
(七)旅游者患病、死亡,要嚴格按規定程序處理并及時報告;
(八)發生突發事件要沉著冷靜,不得擅離職守;保護好旅游者
與事故現場,履行報告職責。
第二十六條 行李安全管理應當做到:
(一)旅行社應配備道德品質好、工作責任心強的行李管理人員;
(二)完備行李交接手續,明確責任,防止旅游者行李損壞或丟失;
(三)導游人員接團后,要協助旅游者查驗行李,發現破損、丟失,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并妥善處理。
(四)辦理行李托運,應提醒旅游者鎖好行李,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 交通工具管理應當做到:
(一)租用的旅游用車應當取得旅游運營車輛資質,保險手續完備;
(二)自備的旅游車輛應當經常進行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
(三)出車前,須對車輛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方可上路行使;
(四)不得駕駛故障車輛及過期報廢車輛,不得疲勞駕駛,不得超載運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選擇安全可靠路線;
(五)緊急避險專用工具和急救藥箱必須放置在交通工具內明顯位置,且保證其合格有效。
第二十八 條經營場所要做好財務、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制定相應的財務、火災、刑事、治安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確保旅行社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九條 發生旅游安全事故,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應當按照旅游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 對于一般、較大、重大和外國人在華傷亡事故,嚴格執行有關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履行報告程序。
第三十條 在發生旅游安全事故后應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傷員救護工作;
(三)通知被接待單位及家屬:
(四)協助_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五)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六)屬于入境旅游者的傷害事故,由公安外事部門通知有關國家駐華使館和相關單位;
(七)查找事故原因及責任人,汲取教訓,并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十一條 發生旅游安全事故,本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履行報告義務:
(一)發生一般(iii級)旅游安全事故,應當在1小時內報告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二)發生較大(ii級)旅游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后再次報告;
(三)發生重大(i級)旅游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第三十二條 事故處理結束后,應當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對結果進行通報,以吸取教訓,并在3個工作日內寫出書面整改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至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四
(1)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2)嚴禁在鍋爐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嚴禁在鍋爐房內搭床睡覺。
(3)鍋爐房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業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運行規程。
(4)每班都要堅持巡回檢查制度,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按操作規程監視水位、壓力、溫度等,根據系統的設計和運行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調節,并做好詳細記錄。
(5)工作人員堅守崗位,禁止在鍋爐房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
(6)對安全閥、壓力表定期進行校驗。經常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等保護裝置,確保靈敏有效;發現設備及管線異常,立即上報并及時檢修。
(7)工作人員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鍋爐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五
(一)單位主管領導的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及四川省有關鍋爐房管理的規定。
2、定期聽取鍋爐房管理人員匯報工作,至少每月對鍋爐房做一次現場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填寫在鍋爐房安全管理檢查記錄表內。
3、完善鍋爐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勞動條件,關心職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與技術培訓。
(二)鍋爐房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四川省有關鍋爐房安全管理的規定,并組織具體實施。
2.積極參加鍋爐房安全技術知識學習,不斷提高鍋爐使用管理水平。
3.組織制定鍋爐房各項制度、鍋爐運行規程等,并報送主管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司爐工人、水處理人員等進行技術培訓,鍋爐房規章制度、本單位的運行規程的學習,并進行安全教育。
5.傳達并貫徹企業主管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6.制定或參與指定鍋爐定期檢驗、檢修計劃,并參加檢修質量的驗收、安全閥定期調整或校驗試驗。督促壓力表的定期校驗工作。
7.至少每周對鍋爐房做一次現場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填寫在鍋爐房安全管理檢查記錄表內。有權制止文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發現不安全因素,除組織進行處理外,應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并有權直接向主管局和勞動局報告。必須參加事故調查。
(三)司爐工人職責
1.司爐工人應熟悉本職工作,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鍋爐及其輔助設備機構、性能。
2.切實遵守《四川省鍋爐房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制定的運行規程、各種規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并對本崗位各種規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并對本崗位分工操作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工作崗位,不準脫崗、睡覺和酒后上崗,服從指揮,不做與生產崗位無關的事。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其它記錄。
4.認真做好鍋爐極其輔助設備的保養工作,應保持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其它儀表靈敏可靠。
5.鍋爐在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處理,并立即報告有關管理人員或單位主管領導。
6.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四)水處理人員職責
1.努力學習水處理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水處理水平。切實貫徹執行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s163《火力發電廠水、汽質量標準》和有關操作規程,對鍋爐所用的給水水質負責。
2.按時準確地對原水、軟水和鍋水等進行化驗分析,認真填寫水質化驗記錄。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服從指揮,不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4.將鍋水水質化驗結果及時通知司爐工人,并指導、督促司爐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鍋水水質合格。在鍋爐停運期間,要做好停爐保養的化學監督工作,并做好化驗記錄。
5.做好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的日常保養工作,保持設備處于完好狀態,搞好文明生產。
6.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1.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堅持執行設備的巡回檢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檢查一至四次。
2.巡回檢查的主要內容:
1)燃料輸送系統;
2)給水、供汽管道系統和各種法門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種轉動機械(泵、風機、燃燒設備等)的潤滑和冷卻系統是否正常,轉動機械運轉有無異常現象,個軸承和電動機的溫度是否正常;
4)送、引風機的調節門和煙道的擋板位置是否正常;
5)鍋爐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F象,觀察爐墻、爐拱、夠家有無燒壞、裂縫和變形現象;
6)各類儀表、自動裝置、信號系統是否靈敏可靠。
3、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作好記錄,若有危及設備安全的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停爐。對一般問題,需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安全運行。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支書
1.員應在交班前,要對鍋爐及其輔助設備的運行工況進行一次檢查和調整,并達到下列交班條件;
1)況正常、汽壓和水位在正常范圍;
2)附件和儀表靈敏可靠,輔助設備運轉正常;
3)除渣、打掃工作場地,保持整齊清潔;
4)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遺漏;交班人員應在運行記錄上簽名;
5)人員在當時發現的設備和運行上的問題應填寫在運行記錄上,并口頭向接班人員介紹情況;
6)員和接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簽字后,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崗位。
2.接班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提前十至二十分鐘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運行記錄和交班記錄,并聽取交班人員介紹情況:
3.檢查下列情況:
①鍋爐及其輔助設備運行工況;
②鍋爐受壓部件的可見部位有無滲漏、鼓頭皰、變形等現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儀表、自動報警裝置是否正確、靈敏可靠;
④爐墻、爐拱、爐排有無裂縫、塌陷、卡死等異?,F象,鍋爐本體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脹;
⑤鍋爐房備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鋼管(板)、盤根、潤滑油、燈泡等市斗齊全;
⑥鍋爐房環境是否整齊清潔。
4.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或故障,應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應積極協助交班處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飲酒。若交班人員發現接班接班人員飲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房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6.接班員未按時到班,交班人員除報告鍋爐負責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二)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員應做好交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查水處理設備運行情況,同時將所有儀器、器皿清洗干凈,放置整齊,清掃現場衛生。
2.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十至二十分鐘到達現場,聽取交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及操作內容;檢查設備有無缺陷及其異?,F象;查閱運行化驗記錄;檢查藥品、儀器、器皿等是否齊備完好;軟水廂貯水量和鹽槽、鹽液是否達到規定量。辦理交接班手續、雙方簽字。
3.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應待事故處理完畢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后,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處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飲酒。交班人員若發現接班人員飲酒,應向有關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5.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除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六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制度。
一、巡視人員:值周領導、值日教師
二、巡視制度:
1、校園巡查人員:值日教師和值勤隊員
2、巡查制度:
3、由值日教師負責校園巡查。(每天至少有2—3人參加巡查)
4、值日教師在晨讀前,午后,放學后三個時段進行校園巡視(帶領紅領巾值周崗
學生同時巡視),把校園分成若干塊,每塊責任到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
安全,并認真記錄,及時反饋。
5、中午,下午放學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時間一到,學生都要離校,包括在操
場上活動的學生。特殊情況做好安排,并作記錄。
6、及時處理突發事件,遇重大問題及時向校長匯報。
7、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學生違紀,不文明現象等及時向班主任反饋。
8、定時對校舍,場地,設施巡查。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七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明確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績效考核等環節的分工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二章 職責和分工
第三條 總經理職責:負責審核和批準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
第四條 安全環保部職責:
(一)負責提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二)定期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
(三)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第五條 各單位職責:負責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制定本單位目標,并逐級進行分解,編制實施計劃,并監督落實。
第三章 管理及要求
第六條 安全環保部每年12月份制定下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 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應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方針和實際,目標應體現持續改進的要求。
(一)在設定安全目標時,應考慮:
1.法規和其他要求;
2.上年度風險控制效果;
3.可選擇的安全技術方案;
4.財務、運行和生產要求;
5.同行業的安全管理指標;
6.歷年安全管理統計數據;
7.前一年度安全目標完成情況;
8.上級部門等相關方的意見。
(二)確定的安全目標應能夠:
1.更好地控制風險;
2.突出對事故和職業病的預防;
3.盡可能量化和可監測。
第八條 安全目標制定原則
(一)整合一致原則。公司安全目標是各單位分目標的依據,各單位的目標要服從公司總體目標。
(二)均衡協調原則。各單位制定的目標,要注意協調均衡,正確處理好主次目標之間的主從關系和各分目標之間任務、范圍、職責、權限關系以及各個目標實施進程上的同步關系,以保證總體目標的實現。
(三)分層負責原則。公司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目標實現負責,同時對各單位的分目標提出要求,各單位的廠部長、科長、主任、班長對本單位的目標負責。
(四)可量化原則。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應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方針和本單位實際情況,且目標必須可量化、追蹤、考核。
第九條 為確保目標的嚴肅性,原則上不得對已確定的目標進行調整,如確因法律法規、上級政府要求等因素造成目標不適宜,由安全環保部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
第十條 各分廠和職能部室應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對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要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分解到各部門、車間、科室、班組(工段)、員工;針對目標編制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層層落實,一級向一級負責,實現全員參與、全員管理和全過程管理。
(一)各分廠應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并逐級進行分解,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各職能部室應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本單位安全管理職責分解目標,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實施計劃的編制和修訂
(一)實施計劃是針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途徑和方法,應明確實現的目標、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時限等;
(二)分級制定實施計劃時,上一級與下一級之間應相互銜接;
(三)若實施計劃頒布后需調整或修改,由計劃編制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變更;
(四)公司和廠部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應以文件的形式頒布實施;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形式進行明確和細化;調整、修改記錄應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第十二條 目標的實施和考核
(一)各單位按照制定的目標和實施計劃,由單位第一負責人檢查督促本單位目標完成情況,各廠、部室、車間每月總結本單位目標完成情況,編制安全目標完成情況報告,根據安全經濟責任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考核,并在公司安全例會上進行通報。
(二)每季度安環部組織對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審和檢查,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意見,肯定成績,提出不足,并寫出書面評價意見,作為季度單位考核評價依據。
第十三條 安全環保部每年應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一次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報總經理;出現以下情形時應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
(一)發生安全事故或環境污染事故時;
(二)新增重大安全隱患;
(三)上級政府及相關方要求;
(四)其他需調整的原因。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八
一、日常安全檢查
1、一般工作崗位上的職工應在上班工作前,下班離崗前對有關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檢查。
2、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人,務必按時間、地點、路線資料進行認真巡回檢查。
3、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在上班后應督促檢查本班組人員對各種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發生。
4、在交接班時,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也務必認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要上報作業區,同時將狀況寫在交接班日記上。
5、安全、技術部門應堅持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聽取群眾意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加以解決。
6、各級領導每日在布置工作的同時,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對所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的形式能夠是現場巡回檢查、在調度會議上和交接班日記上檢查,夜間值班檢查。檢查的資料:
(1)、生產前的準備工作。
(2)、生產前的安全狀況。
(3)、各類規章制度或注意事項執行狀況。如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職責制,工藝控制指標和勞動紀律等。
(4)、安全設備。消防器材及防護用具的配備和使用狀況。
(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日的活動狀況。
(6)、檢修中的安全工作狀況。
(7)、公司負責生產的領導應經常對各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
二、定期安全檢查
(1)、各單位和部室每周進行一次安全自查。每月月底將檢查狀況、隱患整改狀況上報安全主管部門。
(2)、公司每月組織一次聯合安全大檢查。
ⅰ、春季安全大檢查是以防雷、防靜電、防觸電、防建筑物倒塌為重點。
ⅱ、夏季安全大檢查是以防暑降溫、防訊為重點。
ⅲ、秋季安全大檢查是以防火,安全防護設備和防凍保溫為重點。
ⅳ、冬季安全大檢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為重點。
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是群眾性的安全大檢查,由生產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各職能部門,各單位可結合崗位職責制,根據不同的檢查資料有計劃地進行檢查。要邊檢查,邊改善,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經,如有限于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也就應訂出計劃,按期解決,務必作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
(3)、每逢節假日都要進行一次節日前檢查,聯合組織有關單位和科室參加,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前的四次檢查,主要是檢查節日的安全消防措施,如節日值班、安全保衛、消防、節日生產準備等。
三專業性安全檢查
(1)、根據某些生產和特殊設備存在問題,組織專業性檢查,以便重點發現某項專業和不安全問題,透過檢查整改加以消除。專業性安全檢查對象是:電氣設備,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消防設施、危險易燃易爆物品等的檢查。
(2)、專業性安全檢查,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按安全技術規定的資料進行檢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3)、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務必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務必對前次檢查登記的問題進行復查。
四、不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互檢
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安全主管部門根據狀況需要組織不定期安全檢查、抽查和組織各部門、各單位進行互檢。
五、檢修前安全檢查
(1)、各種設備在需要檢修時,首先都要由檢修中心會同設備、安全、技術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準許進入現場開展檢修工作。
(2)、需要高空作業時,務必進行檢查如爬梯是否保險,梯子底端有無防滑橡皮,作業面附近有無高壓電源等不安全因素。
(3)、在檢修中需要動火的,在檢查時要檢查防火措施是否可靠。
(4)、檢查電器、機械裝置與外界聯接是否斷開。
(5)、檢查安全要求標記或危險標記是否都已做好。
六、檢修完工后設備開工前的檢查
由主管生產的廠長,組織有關人員,對檢修完工后開工前的準備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個性是重大設備和精、細設備的檢查有關單位是務必參加的。檢查資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檢修工程是否完全結束,檢修人員和檢修設備是否撤離現場。
(2)、要檢查檢修人員所帶工具是否已經全部收齊,以免工具失落在裝置內或裝置的某一部位而影響裝置的正常運轉和生產或發生設備、人身事故。
(3)、檢修和新裝的設備,都務必貼合質量標準,有無漏氣、油現象。
(4)、有關安全裝置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5)、各種管線是否暢通無阻。
(6)、電氣設備電源是否接線完好、有無漏電現象,接地裝置是否完好可靠,接地電阻務必貼合要求。
(7)、照明、消防設備是否齊全好用。
七、隱患整改
(1)、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分級管理、限期整改,職責要落實到人。
(2)、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安全管理部門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隱患,直接向各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各單位限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上報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安全管理部門。重大安全隱患上報公司領導。
(3)、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發現的安全隱患可直接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各作業區接到整改通知書要認真整改,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八、考核
(1)、企管處根據本規定對各部門、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2)、安全檢查的結果要列入安全評比活動資料中。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九
(一)鍋爐房管理人員的職責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編制或參與編制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并隨時檢查其執行情況。
3、傳達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4、監督檢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隨時掌握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狀況,并檢查督促其維護保養工作。
5、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6、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
(二)司爐工人的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3、發現鍋爐有異?,F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4、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5、拒絕執行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
6、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努力學習技術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能交班:
2、鍋爐燃燒良好,氣壓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圍。
3、各安全附件、儀表動作靈敏可靠。
4、輔機運轉正常(聲音、溫度、轉速等無異常)。
5、清爐除渣,打掃工作場所,保持整潔。工具和配件齊全并存放在指定地點。
6、各項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涂改、無遺漏。
7、交班人員在運行記錄和交接班日志上簽名后交班。
8、交班人員應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以及發現的問題和注意事項。
9、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10、交、接班雙方應共同檢查下列情況:
a、鍋爐運行情況。
b、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給水設備、高低水位報警器、排c、污閥等設備、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d、鍋爐受熱面的可見部位是否有鼓泡、變形、滲漏等損壞現象。
e、爐墻、爐拱、爐排等有無裂紋、塌陷、卡死現象。
f、必要的備用材料,如盤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潤滑油是否齊全。
g、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h、交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喝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i、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1、當班司爐工人,應對鍋爐及附屬設備的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的巡回檢查,其主要內容如下表所示。
司爐工人巡回檢查內容
序號內容時間
1、壓力、溫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間斷監視
2 、燃燒工況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3 、燃燒輸送系統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4 、鼓引風機運轉是否正常
擋板位置是否合適1~2h監視一次
給水系統中水箱水位
5、水泵運轉情況和給水調節1~2h監視一次
逆止閥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6、排污閥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7、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8、本體受壓部件有無滲漏
變形等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9、檢查各轉動機械潤滑系統是否應補給潤滑油每班一次
(一)嚴格遵守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正確調整各種參數。
(二)按規定做好鍋爐運行的日常工作,定期沖洗水位表、壓力表、排污和試驗安全閥等。
(三)進行巡回檢查,檢查鍋爐人孔、手孔、受壓部件以及省煤器、過熱器等是否有泄露、變形等異?,F象;檢查氣水管道、煙道、風道、給水泵、鼓風機和引風機等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四)對鍋爐發生的一切事故應及時處理并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
(五)閑人免進鍋爐房,如需進入鍋爐房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并由單位主管部門領入。
(一)操作人員應對鍋爐、安全附件和輔助設備進行經常的或定期的維護保養,及時檢修。
(二)每班應對規定的設備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遺漏。
對儀表設備應每天進行維護保養,并定期校驗,保證其靈敏、可靠。
(三)鍋爐未經采取措施,不得超負荷運行,鍋爐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
(四)每班司爐工應對鍋爐、輔助設備和場地進行一次清潔工作,做到文明生產。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十
(一)安全檢查的資料
(1)查有無進行三級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二)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及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
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每一次生產事故,直理解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線的生產人員,因此務必學會自我安全檢查。個性是對于那些剛到新崗位的工人,要堅決制止“邊干邊學”的極端錯誤做法。自我安全檢查可分為五類注意事項:
1.工作區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狀況。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設備的安全性
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狀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狀況。
5.其他防護的安全性
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防凍、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適宜,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十一
1.目的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任務,將安全生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考核。
3.職責
主要負責人
負責組織制定和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安全科
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相關職能部門
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4.運作程序
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歷
年和上年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
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員工教育培訓、作業規范、事故傷害等指標。
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不能高于行業和安監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評估考核的結果,主要負責人應在每年1月份組織安委會成員召開會議,重新修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安全科加蓋印章,分發到每個職能部門。
安全科應設計制作宣傳欄,在公司顯耀位置向公司員工宣傳公司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時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
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修訂后,安全主任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成安全指標,分配到各相應的職能部門,并形成文件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各部門經理應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向本部員工宣傳教育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
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連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一起,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安全主任應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并形成文件印發和保存。
各部門負責人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培訓,向本部門員工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及其實施計劃。
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與本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評審和考核
安全科每月15日前統計和監測各職能部門上月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并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匯報。
若發現不符合情況時,要求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以防目標和指標產生過度偏差。
主要負責人在每季度安全生產專題會上,對上季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小結,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主要負責人每年組織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并將考核和評估的結果填入《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評估記錄》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辦法考核評估記錄》中,并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及考核辦法》執行獎罰措施。
根據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的結果,若需要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調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發到相關部門,并重新組織宣傳教育和培訓。
鍋爐房八項制度篇十二
1、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①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確填寫運行記錄;
②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監守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上班前四個小時之內和當班時不能飲酒,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③發現鍋爐油氣管道閥門,各種報警設施有異?,F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負責人;
④對任何危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運行;
⑤配合鍋爐設備的維修工作。經常保持鍋爐設備和鍋爐房內外清潔,做到文明生產;;
⑥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⑦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定時進行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
⑧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其安全經濟運行;
⑨根據設備維修計劃和鍋爐設備情況,積極做好維修準備工作;
⑩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2、水處理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執行水質管理制度,定時進行水質分析,保證鍋爐的給水,爐水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②做好水處理設備的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努力降低消耗;
③保證分析用溶液、試劑等的準確性;
④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⑤遵守勞動紀律,保持化驗和工作間清潔衛生;
⑥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1、啟爐前準備
①燃氣爐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不要過高或過低,打開燃氣的供給閥門;
②檢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則打開放氣閥,直至上水為止。打開上水系統的各個節門(包括水泵前后及鍋爐的上水節門);
③檢查水位計,水位應在正常位置,水位計器、水位色塞需處在打開位置,杜絕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動上水;
④檢查壓力管道上的閥門,必須打開,煙道上的擋風板必須全部開啟;
⑤檢查控制柜上的各個旋鈕均處于正常位置;
⑥檢查蒸汽鍋爐出水閥應處于關閉狀態,熱水鍋爐循環水泵出氣閥也應是關閉狀態;
⑦檢查軟化水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制造出的軟水的各種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2、啟爐運行
⑴打開總電源;
⑵啟動燃燒器;
⑶鍋筒上的放氣閥,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時,關閉之;
⑷檢查鍋爐人孔,手孔法蘭和閥門,發現滲漏處加以緊固,緊固后如滲漏,停爐檢修;
1、司爐人員應明確設備保養維護工作的內容,驗收標準,并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2、隨時對壓力表、溫度計,水位計進行目測檢查;
3、每天應檢查水泵,油泵是否缺油、滲漏運轉是否異常,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4、每天進行水位調節器功能的檢查,是否能自動上水,停泵;
5、每天對轉動、滑動,凸輪部位加潤滑油并進行擦拭;
6、每班沖洗水位計至少一次,蒸汽鍋爐每班至少排污一次,熱水鍋爐每周至少排污一次,排污方法要正確;
7、每周進行一次,超低水位停爐試驗,即可用模擬缺水停爐又可排污,來檢查超低水位停爐的功能。
8、每周進行一次燃燒器控制系統和電源檢查,用手抽出電眼的光電管應在一秒內停爐,并對電眼進行擦拭。
9、每周進行閥門盤根要進行充填更換,消除跑、冒、滴、漏。
10、每月應對鍋爐給水系統,除氧系統的除污器,逆正閥,平衡閥,清理一次,每兩各月清理一次疏水裝置。
11、每月要清理、清洗濾油器,油路上的除污器,煤氣管路上的過濾器。
12、安全閥每月手動,自動排放一次,手動安全閥受柄輕抬輕放,手動排放成功后進行自動排放,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13、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水位電眼每半年報養一次,抽出電極后,用細紗紙打磨。
14、清理煙道一般根據排煙溫度超過35℃時,必須進行煙道清理。
15、鍋爐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保養。
1、鍋爐房應有以下記錄:
①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②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③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④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⑥事故記錄;
檢查分析,各項記錄應保存五年以上。